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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学会职责

发布日期:2018-11-01 16:10:12

1.开展学术交流活动,引进推广新技术。

         2.加强与省外和国外土地科学技术团体及学者的联系,开展省外和国际的学术交流与合作。

3.编辑出版学术刊物及学术论文集等。

4.开展土地科学技术的普及活动等。

5.重视人才培养和教育,举办讲学班、培训班和进修研讨班等,更新科学技术知识,不断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。

6.开展技术咨询活动,组织发动会员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,为土地科学技术的发展,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贡献。

7.接受委托,承担课题研究、项目评估、技术评价、成果鉴定和奖励评审等。

8.发挥学会优势,参与并承担技术标准制定、资质认证。

9.协助做好《贵州国土资源》杂志的编辑、出版工作。

10.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,反映会员的建议和意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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